【司想評論】【由下而上的修法】惡法亦法?法國家樂福為公益發聲!

  • 2018-10-18
  • 法操司想傳媒

圖:法國家樂福黑色超商廣告。取自網路

If a law is unjust, it’s not only right to disobey it, it is obligated.─Thomas Jefferson

「當法律不公正,違法是權利更是義務。」這是法國家樂福黑色超市的廣告開頭!引用美國總統湯瑪斯·傑佛遜的名言。根據商業洞察報導,法國家樂福為了推翻歐洲荒謬法規,公然違法,推出黑色超市販售非法作物。在歐洲有種子認證制度,只有經過認證的種子才可以合法販售。根據家樂福推出的廣告,在嚴格的法規下,真正能何法使用的種子僅有3%,其餘都是非法、不能販售。

種子認證制度,原本的立意良善,為了確保種子的來源與純度,保持和生產高質量和遺傳穩定,但在法規嚴格限制下,這些種子的專利被握在大財團的手中。為了支持獨立農民,法國家樂福邀請許多的意見領袖,在餐廳吃非法種子、穀物及蔬菜做出來的餐點,一同參與一場「非法宴會」。

最終促成歐盟修法,在2018年4月,歐盟通過修改法律,將在 2021 年正式實施,廢除 40 年以來的作物管制。雖然新修正的有機新法仍有許多值得探討的地方,但放寬了小農認證制度,讓小農可以透過團體申請的方式,進行認證。團體設有內部控管,一起聘用專家稽查與指導。在新法下,小農們能夠交易在地品種的種子,這有助於拓展新的種子市場,也保護生物多樣性。

法國家樂福冒著被開罰的風險,還是堅持做他們認為對的事,影響了修法。雖然大家可能會認為,修法交給立法院就好了!但我們從法國家樂福的作為,從下而上推動修法,最後影響了歐盟的種子法規,讓人振奮,而關心法律制度,也是為社會公民的我們應該去注意的。回顧台灣修法歷史,也有許多法案是由民間推動的,就讓我們來看看:

1990年3月野百合學運

影響:召開國是會議、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結束「萬年國會」。

1991年9月一〇〇行動聯盟

影響:1992年5月15日, 立法院表決通過刑法一百條修正條文。

1993年10月鄧如雯殺夫案

影響:於1998年6月24日立法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使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有家庭暴力防治法與民法保護令的國家。

1996年11月彭婉如命案

影響:1996年12月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設置24小時婦女保護專線「婉如專線」,奠定24小時保護專線之工作模式。

1989年6月柯媽媽

影響:1996年12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制定。

2008年11月野草莓運動

影響:釋字718號解釋:宣告集遊法部份條文違憲

2011年王昊

影響:催生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4-1條

2013年7月洪仲丘事件

影響:非戰時審判回歸普通法院

2014年3月318學運

影響:法院引用德國的抵抗權概念,認為佔領立法院行為屬於公民不服從,有正當事由,不具有實質的違法性。

2017年5月祈家威同性婚姻釋憲案

影響:釋憲結果也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全域性以法律保障同性婚姻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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