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想評論】【職務法庭是什麼?】陳鴻斌案5位審理法官均請辭!

  • 2018-04-19
  • 法操司想傳媒

陳鴻斌騷擾女助理一案,在判決之後越演越烈。先是主張維持原判決的女法官謝靜慧先辭職;接踵而來的是本案受命法官陳志祥,因多次上媒體發表言論而被司法院送法官評鑑。2018年4月17日又再次爆出,審理此案的5位法官全部請辭。

為什麼要有職務法庭?法官請辭職務法庭後,該何去何從呢?

什麼是職務法庭?

職務法庭是設在司法院底下的專業法庭,專職審理法官及檢察官懲戒、職務處分救濟、影響獨立審判救濟等案件。職務法庭為一級一審,由5位法官組成,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擔任審判長,並由4位具有10年以上年資的法官擔任陪席法官,其中至少有一名需與被懲戒人同一審級,以確保對該審級的事務有所了解。

另外,為確保法官的公正性,希望機關、法官、檢察官、律師、學者、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司法院法官遴選委員,選出適當的法官人選。共遴選法官12人(每審級各4人),提請司法院院長任命,任期3年。

職務法庭:懲戒法官、檢察官。保障法官審判獨立。

會有職務法庭的設置,是希望透過「中立」之「審判機關」及「嚴謹之司法程序」,代表「國家」對法官、檢察官行使懲戒權。

另外,為了確保法官能夠「獨立審判」,不受外界輿論、內部職務監督影響審判,所以有關法官的任用資格、免職、停止職務、解職、轉任等,都會由職務法庭進行審理。

法官請辭職務法庭後,會怎樣?

職務法庭的法官,本來就是從法官中選出,在擔任職務法庭法官的過程中,這些法官仍在自己得法院進行職務,所以法官在請辭職務法庭後,就只是少審理職務法庭的案件,其身分仍然是法官,也不會因此喪失法官的身分與職位。

陳志祥法官被送評鑑,會怎樣?

根據司法院新聞稿,陳志祥法官在判決書尚未完成且對外公布前,未經過合議庭同意,於3月12及13日,連續7次至廣播及電視節目,發表合議庭判決中未認定且未加以記載、充滿爭議性的言論。引發社會輿論譁然,損及司法形象及國民對司法之信任,違反法官倫理規範,將送請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

 

案件進入法官評鑑委員會後,會進行形式審查,是否有不需要付評鑑的事由,如果沒有,才會進入實體的審查。經過一層一層的把關,經過監察院彈劾後,才會送往職務法庭,職務法庭會在做出處分。目前陳志祥法官還在最一開始的步驟,後續會如何處理,仍需靜待法官評鑑委員會的決定。

另外關於本案合議庭組成不合法的問題,爭議核心的林文舟法官,也因未將謝靜慧法官的簽呈副本送交合議庭其他成員與石木欽法官,被監察院以隱匿公文罪,移送法務部偵辦。針對本案陳鴻斌法官最初的案件,監察院也向司法院提出再審的聲請

陳鴻斌性騷擾案懶人包

 

2012年11月
陳鴻斌在其辦公室內,數次以祈禱或感動為由,要求與陳助理牽手或擁抱。
2012年12月17日
陳鴻斌於中午時間邀請女助理去Costco購物,幫其買登山用雨衣。
2012年12月19日
陳鴻斌載陳助理至河堤散步後,在車後座聊天,陳鴻斌將頭靠在陳助理左肩上,並請其閉上眼睛,在陳助理閉上眼睛後,逕行親其左嘴角。
2012年12月20日
陳鴻斌幫女助理將公傷假2週,爭取延長至1月。並贈送2萬多元數位相機,作為探病禮物。
2013年1月4日
陳鴻斌約陳助理至麥當勞校對草稿,但嗣後改稱要測試相機,在陳助理婉拒後作罷。
2013年1月21日
陳助理向陳鴻斌表達雙方應維持一般法官與助理之關係。
2014年4月至6月
陳鴻斌向陳助理表示,如果她跟有婦之夫發生婚外情,不會原諒。
2014年6月10日
陳鴻斌邀請陳助理至其新辦公室,起身將辦公室門扶住,阻止陳助理離去而進行糾纏。在陳助理大聲表示要離去時,隨即中止其行為。

 

職務法庭作成104年度懲字第2號判決,陳鴻斌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之其他職務。

 

職務法庭作成105年度懲再字第1號判決,陳鴻斌罰款,其數額為任職時最後月俸給總額壹年。

 

本案法官謝靜慧因為本案,辭去職務法庭法官一職。

 

本案受命法官陳志祥,多次上節目針對本案發表言論。

 

司法院決議,將陳志祥法官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

 

本案審理法官,全部請辭職務法庭。

監察院對陳鴻斌案向司法院提起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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