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想評論】紐約法院:狗狗是直系親屬!愛犬遭撞能請求精神慰撫金嗎?

  • 2025-08-21
  • 法操司想傳媒
圖/AI生成示意圖
文/法操司想傳媒

不少人選擇養貓、狗代替生小孩,這些毛小孩不僅僅只是寵物,對許多人來說更是家庭成員。近期美國紐約法院作出一項破天荒的判決,認定毛小孩也是家庭的「直系親屬」。根據紐約郵報指出,一隻名叫 Duke 的臘腸狗在與主人 Trevor DeBlase 的母親 Nan 散步時,遭汽車撞及身亡。根據紐約法律規定,只有在目擊自己的直系親屬遭傷害時,才能要求精神慰撫金。
 
但審理這起案件的法官Aaron Maslow卻表示,「根據原告提出的事實,本法院無法理解為什麼心愛的伴侶寵物不能被視為『直系親屬』。」,法官Aaron Maslow開創先例,將寵物視為人們的「直系親屬」,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但他同時也強調,只有繫上牽繩的寵物才能適用。
 
回到台灣,如果自己的愛犬遭人傷害甚至死亡,也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嗎?根據民法第18條、第194條及第195條第1項,精神慰撫金僅限於「人格權」、「生命權」或其他「重大人格法益」遭受不法侵害時,始得請求。若寵物因他人不法行為而受傷或死亡,按照之前的見解,因為寵物屬於「物」,飼主僅能就寵物的市價向加害人請求財產上損害賠償,而不得再請求其他財產上或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
 
但近年來,已經有不少法院見解指出,飼主與寵物之間的「親密情感聯繫」,對飼主而言也是一種值得保護之人格法益。因此,如果寵物因他人不法行為而受傷,飼主可以以此為基礎,向加害人請求精神慰撫金。
 
由上面的判決及報導可知,將寵物當作是「家庭成員」這種觀念逐漸被社會所接受,這些毛小孩不僅僅只是寵物,更是許多人精神上的依託。期待能有更多法規保護這些可愛的家庭成員,不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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