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想評論】【1019呂介閔案開庭實況】法醫出庭釐清當年科學證據

  • 2015-10-19
  • 法操司想傳媒

今天大法客來到了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旁聽我國首次因為檢察官以對被告有利事證聲請再審的呂介閔案。

呂介閔被控15年前殺害女友,因齒模比對與測謊結果,遭判無期徒刑。但作為本案關鍵證據的「被害人左乳房採集的唾液檢體」,在當年鑑定技術無法鑑定,如今在刑事警察局引進新型DNA鑑定技術(Y-STR鑑定技術及PowerPlex Y23 System試劑)重新鑑定後,與呂介閔卻不相符,成為檢察官得以聲請再審的關鍵因素,也讓呂介閔重新看到曙光

本次審理重點,在於釐清當年的鑑定結果,並傳喚當年負責本案的鑑定人、法醫到庭證述。

當年負責本案的鑑定人林故廷在法庭上還原當時測謊情形,証述時涉及死者隱私的部分,為不公開審理。因此以下大法客僅跟大家分享公開審理的部分。

當年測謊時,呂介閔表示被害人死亡時他在家中、並未下樓赴約,測謊結果為「實在」,顯示呂介閔這部分並未說謊,且測謊不會因案發時間久遠使結果受到影響。

而關於被害人左乳房的咬痕,負責解剖的法醫石台平證述說,咬痕有分兩種,一種是愛的咬痕、是用吸的,呈現瘀青狀;另一種就是被害人身上的,屬於恨的咬痕,這是用上下排牙齒咬的,留下牙齒印,且被恨的咬會產生劇痛、使人忍不住發出悽厲叫聲,很遠的地方也能聽到,但案發時卻無人聽見這種淒厲的慘叫聲,因此推估被害人被咬時已瀕臨死亡。

石台平也提到,牙齒咬痕不是法醫的專業,這部分的常識是他在邁阿密受訓時老師跟他說的。所以,他一看到牙齒咬痕就請台大牙醫師做鑑定,鑑定結果與呂介閔相符,而這份證據同時也有送另一單位獨立鑑定,兩邊的鑑定結果都一樣。但即使齒痕鑑定結果相符,因為牙齒經過後天的修補後,齒模就可能與他人一致,因此也不一定百分之百代表兇手就是呂介閔。咬痕鑑定報告的證據力在他案中也曾受到質疑。

石台平也表示,咬痕無法用機率表示是否吻合,當承審法官訊問,「為何法醫研究所會說齒痕99.99%相符」時,石台平也感到很意外。因為本案的科學證據仍需要進一步釐清,因此訂於11月23日上午繼續審理。


評論專區

大壯律師 LIN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