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大法官的一句話】史蒂芬·布雷耶:「如果是成年人,第一修正案將提供強而有力的保護。」
圖/一人畫畫研究室 One man studio
文/法操司想傳媒
「這屬單純的言論,如果她是成年人,第一修正案將提供強有力的保護。」
"is the kind of pure speech to which, were she an adult, the First Amendment would provide strong protection."
布雷耶(Stephen Gerald Breyer)大法官是現任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中最為年長的一位,不過他已於2022年初宣布將在庭期結束時退休,接任者為凱坦吉·布朗·傑克森(Ketanji Brown Jackson)她同時也即將成為歷史上第一位非裔女性大法官。
而布雷耶大法官在位的最後一年也不是單純的待在位置上,他仍然保持自由派的風格,為最高法院提供了重要的力量,其中包含一起關於「學生言論自由權」的案件。
該案起因於一位當時14歲的學生—Brandi Levy,因為在啦啦隊比賽中落選而在社交軟體上傳一張比中指的照片,並寫道「F**k the school. ... F**k cheer, F**k everything」等氣話。原本這則訊息只會在私人間流傳,並會於24小時內自動刪除,卻因為有人截圖下來並項教練檢舉,結果導致Levy被學校停止參與活動一年。
家長不滿校方的懲處,因此向聯邦法院提告,依據憲法第一修正案主張Levy的言論自由遭受學校侵害。下級法院認為公立學校無權規範學生在校外的言行,判決讓Levy可以恢復參與活動,之後校方再度上訴,由最高法院審理此案。
最高法院在2021年6月作出裁決,認為學校侵害Levy的言論自由。主筆裁決書的布雷耶大法官提到,學校通常會對學生校外的言論有所規範,但對於這種「單純的言論」,若是由成年人所說,就可以受到第一修正案強而有利的保護。代表不應僅因具有學生身分就使其喪失言論自由,且如果學校可以對學生在校外所說的言論皆進行懲處,這將代表學生在天的24小時都會受到學校的管控,顯然是不合理的,因此最後裁決Levy的主張合理。雖然歷經4年才獲得平反,而此時的Levy也早已成為大學生,不過此案將影響全美5000萬名公立學校學生的言論自由權,成為指標性的裁決。
在台灣由於過去校方與學生具特別權力關係,這種透過訴訟來爭取學生權利的方式可說是難以想像,不過其實在透過大法官釋字第684號、第784號解釋後,大學生與中小學生也分別獲得相應的權利保障,我國大法官認為學校所作的處分有可能會侵害學生受教育權或其他基本權利,基於「有權利就有救濟」之原則,各級學生都應該可以就所受之侵害提起相應的行政爭訟程序救濟,沒有特別限制的必要,所以或許未來「校規」存在的必要性也將會逐漸下降。
史蒂芬·布雷耶(Stephen Gerald Breyer),1994年由美國總統比爾·柯林頓提名,為美國現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史蒂芬大法官曾擔任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研究專長為行政法,並在1980年至1994年擔任美國第一巡迴上訴法院法官,其立場較偏向自由派,於2022年2月宣布將於庭期結束後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