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操現場】司改國是會議檢討座談摘要
文/法操司想傳媒
上週日(12/24)下午,由永社等數個團體所共同主辦的「司改國是會議檢討座談」在左轉有書X慕哲咖啡的地下沙龍召開。活動邀請多位與談人參與,並與台下民眾互動討論司法改革議題,反應熱烈。
政府機關已經在著手修正相關法規
本次座談會以政府機關就目前相關事項處理狀況報告作為開頭。
法務部綜合規劃司司長林麗瑩:司改是總統對大家的承諾,法務部也已經籌備了一系列自我改革的措施,並已經排定了相關的工作期程,會一步步隨進度規畫進行並按月更新最新進度。其中不涉及法案修改的部分,像是犯罪被害人保護問題,已經著手進行,與警方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合作提供相關訴訟、心理諮商、家庭照護等協助;並預定在明年元旦起啟動案件加害人入監等動態的通報機制,讓被害者能更清楚知悉相關案件進度動態。
同時,針對毒品問題,目前已草擬了毒品防制條例的修正案,行政院已完成審核,針對毒品運送、販賣將加重相關罰則;施用犯則規畫多元戒癮以醫療為重,目前矯正署也已推動在監毒品犯新的戒癮處遇模式提供相關的戒癮援助。
針對監獄行刑法問題,目前法務部已經草擬了相關修正草案,其中也包括了在釋字755、756中提到的部分,讓受刑人有司法救濟的機會。
司法院司法行政廳副廳長林三元:司法改革的好壞,對於法院及檢方的影響很大,需要改革的共識也很強烈。由於政府事項涉及機關間的事務分配,需要時間找出相對應的權責機關,一切正在進行。目前相關的改革期程,都已經放在網站上供民眾參考。
法案方面,除前一陣子剛舉辦公聽會的國民法官制度外,刑事訴訟的金字塔結構也進入最終階段,將送立法院審議。而相互配合的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案也正在進行中。至於大家也重視的法官淘汰機制,目前也正在修正。多元晉用問題則還在與考試院進行協調。
法庭公開方面,目前還在討論法庭直播的修法,究竟要公開到怎樣的程度仍沒有定論。另外,目前也正在推動勞動訴訟特別程序的修訂,也計畫將現行的智財法院與計畫中的商業法院合併為一,統一處理智財及商業案件。
立法委員周春米:司法改革需要各機關間的共同合作,立法院當然責無旁貸。有些已三讀通過的法案,像是刑事訴訟法第376條等條文的修正;有些正在審查或研究的法案,如限制出境(出海)處分的明文化及法警過勞問題。至於國民參與審判的問題,司法院11/30公布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初稿,目前廣泛討論中,希望下個會期能通過國民參與審判制度的相關法案。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警詢的問題,行政院長覺得需要認真辦理,但警政署似乎仍然還沒掌握到問題重點。英國花了20年改善警詢制度,改革後已經沒有不當詢問造成證據排除的問題,而這之中涉及許多配套措施,包括如何培訓等,在這部分台灣仍為確實落實。
同時,目前許多關聯部會仍未進入狀況,政委也正在積極解決這樣的問題,希望能規劃定型化的規格,讓各單位明確識別自身的問題,以利於後續程序進行。另外,也邀請了社會各界參與跨部會座談,並邀請提案人說明自身意見,確保外界聲音的早期參與,同時也將建設統一的對外公開方式,以利民眾查詢。
學者、相關團體仍覺得有所不足
前大法官許玉秀:人民不信賴,因為政府沒有態度、沒有效率。若政府沒有態度,有資訊又不傳達給民眾,將會導致民眾對政府失去信賴。這次司改會議許多問題的後續進展,就連當時的委員都不太清楚,是要叫人民怎麼信賴。
許大法官認為,司改最重要的應該是「人」,要斷開被害者及加害者的惡性循環,進行人的改革,改革法律專業考試制度和法官、檢察官的淘汰制度是兩大重點。目前律師專業考提出樓地板的政策,從法律人多合一人專業資格考試來看,是必然的。不過現行考試制度造成上榜者與未上榜者之間產生階級問題,待遇天差地別,法律人才無法充分就業,造成教育資源浪費,改革法律專業人才考訓制度,是司改的第一要務。同時,組織和程序的改革,例如大法官的憲法裁判訴願、冤案救援機制、資訊公開等等,也都是必須同步進行的改革。其中司法院第一個處理人民參與審判問題,是對的。因為這個改革同時包括程序、組織和人的改革。但針對所公布的國民參與審判草案,則表示失望。更犀利直言看不出曾經針對日本、美國、韓國的制度進行研究,看起來好像一個公務員在辦公室想像就寫出來的。
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張靜律師:司法院提出了國民法官制度的草案,但當時會議時參審、陪審互不相讓,司法院所提出的第三路徑「國民法官」到底哪裡有共識。同時,草案規定法院得在準備程序先行訊問被告,根本就是官僚本位的思考模式,程序也倒退回過去職權主義;另外草案採取起訴狀一本制度,又何時才能落實到僅由職業法官審判的案件?至於法庭直播,司法院則完全沒有提出相關意見,開會時並沒有要求所有案件都要直播,只有部分開放,不知道相關機關的顧慮點何在。
民間司改會副執行長陳雨凡律師:這次司改國是會議被定位為諮詢性質,每一組都有經過認真討論,有些決議很好,但只是「諮詢」似乎有所不足,希望各機關能重視司改會議的結論,並告訴民眾相關計畫的規劃理由。陳律師也指出,半年一次的監督審查是否能發揮聯繫各單位的功能仍有待持續觀察,也期待官方能進行合作不要悶著頭做事;同時,也提及檢察官有群體拒絕改革的跡象,沒納入警察作為改革的一環也十分可惜。同時也表達希望未來若仍有再次召開司改會議的機會,也能多點本土實證數據,不是只靠外國經驗的訴求。
台北律師公會司改委員會代表楊貴智律師:本次會議是為了要回應民意,但許多會議的內容卻完全看不出究竟哪裡與先行調查的民意資料有關。例如強制律師代理,真的是人民所要的嗎?政府在決策時應考慮如何與民眾進行溝通才是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