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想評論】台灣武裝獨立革命:泰源事件

  • 2021-02-08
  • 法操司想傳媒
圖:取自網路

文/法操司想傳媒

1970年2月8日台東泰源監獄6名外役政治犯鄭金河、陳良、詹天增、鄭正成、謝東榮、江炳興刺殺衛兵班班長,企圖奪取武器釋放監犯,並進佔台東監獄乃至發動全台獨立行動,不過最後起事失敗,鄭金河等六人攜帶槍械逃至山區,警備總司令部調派陸軍空降部隊進駐,鄭金河等六人於一個月內全數被逮捕,後稱此事件為泰源事件。

當時正值戒嚴與白色恐怖時期,所以即便鄭金河等六人不是現役軍人,仍然遭軍法審判,且偵審過程從提起公訴至死刑執行(59年3月20日至59年5月30日)僅2個月餘,其中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將「泰源監獄叛亂劫械逃獄案處理經過報告」提交給當時的總統蔣中正時,蔣中正誤將有關「將叛亂犯移綠島監禁感訓」之公文誤解為6名被告之刑事處遇,而另外批示「應將此6名皆判刑槍決」,不過經過監察院調查,最後國防部並未依蔣中正的批示變更原判決,而是判處鄭金河、陳良、詹天增、謝東榮、江炳興等5人死刑,鄭正成判處有期徒刑15年6個月。

泰源事件對當時的國民黨政府來說,應屬非常嚴重的反抗政府叛亂案件,但國民黨政府卻一反常態的採取「不擴大方針」,並未對相關人等擴大調查和加重處分,可能和當時國民黨政府國際地位低落、整肅台獨份子導致民心士氣俱失有關。

泰源事件後不久,國防部在綠島趕建高牆封閉式監獄-國防部綠島感訓監獄(即綠洲山莊),將政治犯全部移往綠島關押,後綠島監獄、新生訓導處等建築皆改為白色恐怖綠島紀念園區。

根據曾經經歷泰源事件的政治受難者蔡寬裕口述,當時縱然計畫以「台灣獨立」發動革命,實際上參與者都知道成功的機會非常渺茫,但仍然決定為了理想從容就義,最重要的是把台灣人追求民主自由的心聲傳遞出去;行動失敗後起事的六人遭嚴刑逼供,不過依舊沒有供出其他任何一名參與者,使得其他參與者能夠倖免於難,也讓泰源事件的真相得以流傳出來為世人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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