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想評論】【投稿】選擇性辦課綱案 檢察官像在吃自助餐,挑啊~

文/黃帝穎律師(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社會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教育部對反黑箱課綱學生撤告,但台北地檢署卻主動偵辦學生,針對「非告訴乃論」的強制罪等部分續行偵辦。北檢表示,檢警連日來勘驗案發當天警方的蒐證畫面,發現有部分學生拉扯或限制當天在場執行公務者的行動,此舉有妨害公務或強制罪嫌疑,有必要進一步釐清,警方移送書沒記載此部分案由,但可依移送書中的卷證進行調查。

根據《刑事訴訟法》,檢察官知有犯罪嫌疑,確實有權主動偵辦,但偵查的發動應有一致性的標準,不能選擇性辦案,這是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
檢察官若要追究強制罪的法律責任,反黑箱課綱學生侵入教育部的事件中,警察對三名記者扣押採訪工具、限制記者對外聯絡、干預人身自由等強制犯行更加明確,北檢卻視若無睹、選擇性辦案,無視國家戕害「新聞自由」,北檢如此選擇性辦案,將再次重創檢察官威信。
事實上,學生遭教育部提告侵入住宅及毀損兩罪,都是告訴乃論之罪,也是檢警辦案的案由。教育部撤告後,檢察官依法只能為不起訴處分,但北檢似乎不甘教育部撤告,自行認定有多名學生拉扯教育部人員涉及強制罪等,主動對學生偵辦。
社會質疑的是,何以北檢在教育部撤告後,才突然發現有強制罪等的犯罪嫌疑,主動偵辦學生?難道是因檢察官奉承上意?這種突發的選擇性辦案,當然傷害檢察官執法的公信力。
《刑法》第304條的強制罪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北檢如果秉持相同的偵查標準,三位記者採訪學生抗議教育部微調課綱的新聞時,隨著現場動態的發展,進入教育部採訪學生的和平占領行動,並未違反新聞倫理,況且記者並未進入部長辦公室,只是在外發稿,但警方明知三人為記者,卻以現行犯逮捕留置、切斷對外聯繫、限制人身自由,嚴重妨害新聞記者行使採訪之權利。既然下令者與執行者都涉犯刑法強制罪,北檢要辦「強制罪」應一視同仁,不能只欺負學生,卻公然包庇違法的官員!
除了在強制罪上不辦官員、只辦學生外,北檢對三名記者的強制處分,更是荒謬至極!北檢不顧三名記者無逃亡、滅證之虞,竟命記者以萬元交保,經記者拒保抗議後,北檢仍對記者限制住居,可見北檢辦課綱案,「積極」到逾越憲法「新聞自由」的程度。
北檢偵辦課綱相關案件,除了積極偵辦學生及記者外,對於警方所涉強制罪嫌及教育部的偽造公文書罪嫌,消極到彷彿「吃案」,兩相比較,北檢明顯「選擇性辦案」。
如果北檢自認「公正執法」,在積極法辦學生的同時,至少要同步偵辦警察對三位記者的強制罪嫌,以及教育部官員在課綱程序的偽造公文書罪嫌,切勿坐實社會對北檢選擇性辦案、淪為政治打手的質疑。
評論專區
精選影片

台積電赴美投資|護國神山垮了?台灣被掏空?半導體產業就此一片漆黑?

川普、澤倫斯基撕破臉|川普有什麼打算?趁火打劫?美國會放棄烏克蘭嗎?

北市佛教精舍命案|宗教團體該受管理嗎?該怎麼管?

路邊卸貨害死人|經營者應檢討,別再把經營成本外部化!

郭董欠12億獎金挨告?簽的是什麼合約有影響嗎?戴正吳為什麼選擇以勞動事件提告?

台版「地面師」詐欺案|詐團盯上獨居長者!有什麼防堵的好辦法?

柯P遭起訴——政治獻金部分|法院最新的羈押理由是?柯P這部分最有可能成罪!?

北檢正式起訴柯P|起訴書寫了什麼?還有很多法律問題待解釋?

台達電員工墜樓|疑似遭霸凌?公司跟主管有什麼法律責任?雇主的義務都盡到了嗎?

八炯「中國統戰紀錄片」討論|美國、加拿大都在堤防?中國認知作戰無孔不入!

南韓「長達」6小時的戒嚴|台韓戒嚴規定有何異同?台灣宣布戒嚴更具破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