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法律】《懸案判決》:一個深具意義的判決,來自於它的證據。

  • 2020-06-12
  • 法操司想傳媒
《懸案判決》劇照,取自生活報橘

文/法操司想傳媒

《懸案判決(Une Intime Conviction)》是2019年上映的法國電影,根據真實在法國阿爾比小鎮發生的案件改編。被告維格爾是一位法律系教授,他遭控謀殺他的妻子蘇珊娜,一審雖獲判無罪,但檢察官仍在2010年上訴二審。女主角諾拉是一位單親媽媽,因維格爾的女兒是她兒子的家教,出於同情心與正義感,她找到律師莫瑞提,希望能再給維格爾一個無罪判決。

妻子離奇失蹤  證詞疑雲重重

根據警方調查,蘇珊娜消失的前一晚,她正在情夫杜宏德的住處打牌,隔天一早返家後,從此消失得無影無蹤。檢方認為,維格爾的諸多行為相當可疑,例如他在妻子失蹤後十日才報案、案發後將妻子的床墊丟棄等,再加上維格爾知情妻子出軌,準備和她協議離婚,種種跡象讓檢方一口咬定維格爾是預謀殺人。

另一方面,莫瑞提律師請諾拉協助聽完長達250多小時的通聯紀錄,希望從中找到蛛絲馬跡。根據通聯紀錄內容,諾拉發現杜宏德在案發後,打電話給多位證人企圖串供,並洩漏消息給媒體,製造輿論壓力。不僅如此,警方在詢問過程中,還曾威脅維格爾的父親,表示如果維格爾不認罪,那他的兒女將會落得淒慘的下場。

隨著開庭進展,諾拉每次整理好的資料,都成為莫瑞提詰問證人的利器,但維格爾反覆矛盾的證詞,也將自己推向不利的處境。此時,諾拉在一段通聯紀錄中,聽到杜宏德可能曾潛入維格爾家的內容,並有熟識杜宏德的友人指出,憑杜宏德的能力絕對能親手將蘇珊娜掐死,這讓原本已相當複雜的案件,走向更撲朔迷離的處境。

證據會說話  虛偽造假有刑責

這起真實案件發生在2000年,至今仍未尋獲蘇珊娜的遺體,也無法證實她是否死亡。在觀看本片時,會發現檢方雖認定維格爾預謀殺人,但既未發現遺體和兇器,也拿不出其他可靠的證據,甚至連作案時間、地點都交代不清。這不禁讓人疑惑,檢方難道只是憑「感覺」,就認定維格爾是殺人兇手嗎?

在法庭上無論原被告,支持他們說法的就是證據,依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規定:「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這代表刑事案件被告有沒有犯罪,都要以證據作為判決基礎,也就是「證據裁判原則」的體現。如同維格爾在法庭所言:「如果司法單位都用感覺辦案,那就是正義的忌日。」

刑事案件的證據形式可分為人證、物證、書證等,所適用的調查方式也不同,在本片中,因為檢方沒有其他證據,於是只能依靠證人的證詞。然而,杜宏德透過電話和證人串供,不僅證詞不足採信,證人更可能背上刑法偽證罪罪名,而主導這一切的杜宏德也難辭其咎,須承擔教唆偽證罪的責任。

透過法庭找真相  口說要有憑

這部片有許多的法庭攻防場景,且案件審判也有人民參與其中,但有別於常見美國電影的陪審團都是坐在一側,法國法庭的人民卻是和法官坐在同一排。這是因為法國刑事訴訟法採取的是「參審制」,不僅與法官同排坐,還會與法官一同審理、評議討論和對判決結果表決。事實上,法國原本採行過陪審制,是到1941年後才改採參審制。

這起真實案件至今仍未解,因此在看這部片時,導演並沒有還原案發現場,而是帶著觀眾從諾拉的調查,以及每位證人的證詞,去拼湊事件的原貌。然而,隨著諾拉越深入調查,並咬定杜宏德才是兇手時,莫瑞提也提醒她,如果沒有證據,那諾拉的指控就和警方一樣口說無憑,不能僅靠感覺就將他人定罪。

對於喜愛法庭電影的觀眾來說,這部片真的相當精彩,同時也有發人省思的地方,例如檢察官對被告有利、不利的地方都應注意;以及即便一審無罪,媒體的大肆報導已對被告造成傷害。而片尾提到,諾拉是這部片唯一虛構的角色,恍然大悟之餘也不禁令人感慨,社會上需要更多像諾拉一樣正義且熱心的人吧。


評論專區

大壯律師 LIN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