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元慶專欄】一個讓人心痛的故事

  • 2018-07-13
  • 江元慶

文/江元慶(資深司法記者,作品《流浪法庭30年》催生「刑事妥速審判法」施行)

有些故事,需要被流傳下來。每當有性侵案件發生,「瞇兔」的故事,總會在高雄地區的部份法界人士口中流淌著。因為,她的故事充滿哀怨,讓人心痛……

民國105年6月4日,「阿太」在警方通知下,前往高雄地檢署應訊。面對檢察官的訊問與質疑,阿太否認犯罪;不過,檢察官認為他涉嫌重大,當庭逮捕,聲請羈押獲准。原因是,54歲的阿太被控性侵。

根據受害人「瞇兔」的說詞,阿太很可惡。

「瞇兔」說,從民國93年、她小學二年級起,阿太就開始性侵她,一直持續到民國97年,她小學六年級為止。「瞇兔」還說,阿太性侵後,恐嚇她不能向其他人說,否則就要殺她哥哥或表弟。因此,她百般隱忍。

「瞇兔」患有心智障礙,經過精神鑑定,她的智商64分,被判定屬於輕度智能不足。因此,她的控訴不得不令人懷疑:內容是否可信?她真的遭到性侵?

她被送到醫療院所,做了兩種鑑定及診斷。其中,經過驗傷後,醫師開出證明書:「處女膜有陳舊性裂痕」。也就是說,她確實疑似遭到性侵,而且已事隔一段時間。這個驗傷結果,和「瞇兔」聲稱被性侵的時間吻合。

此外,在精神檢查上,另位醫師也開出鑑定書:「……有輕度焦慮及憂鬱的情緒,……能針對主題回答,沒有答非所問情形;……對於是否受性侵的問題回答,證詞應有可信度……」。

「瞇兔」來自一個破碎家庭,父母離異,她和哥哥跟著母親住在高雄。由於母親必須工作養家,「瞇兔」的父親偶爾會去探視一雙兒女。民國104年7月間,她的父親回去探望時,「瞇兔」突然情緒爆發,告訴父親:「你去找他(原句中,此處說出阿太全名),我要告他性侵。」

「瞇兔」果真採取了行動。林姓女社工接到求助電話,根據「瞇兔」的口述內容,製作性侵報告後逐級通報。案子交到檢察官的手上。

「瞇兔」向檢察官說,阿太是她父親的朋友,她爸爸因為沉迷賭博,欠下大筆債務,阿太因此經常帶父親去地下錢莊借錢。她還說,阿太有時會趁母親外出工作、或有時父親去賭博的時候,多次對她性侵得逞。

阿太因此被傳訊,他堅決否認。阿太說,他雖然曾經去過「瞇兔」家,但絕對沒有做這種事。不過,檢察官不相信,當庭逮捕他、聲請羈押,並在民國105年起訴阿太。

「瞇兔」自稱是在民國93年開始遭到性侵,距離她在民國104年才提出告訴,已事隔11年。即使醫師開出鑑定書,說她「對於是否受性侵的問題回答,證詞應有可信度」,但是,心智障礙的「瞇兔」,記憶能力、說詞內容、陳述真實性……,都是千真萬確,沒有一絲瑕疵,或有錯誤?

抱持懷疑的人,除了阿太,還有「瞇兔」的父親。

「瞇兔」的爸爸向檢察官說,「我曾經自己去過阿太家,但從來沒有帶她(瞇兔)去過……,也沒有帶她去阿太家,自己卻跑去賭博的情形」。

「瞇兔」的陳述、她父親的說詞,兩者大相徑庭。而且,法官越查,疑問越多。

舉例來說,「瞇兔」指出,她小四時,被阿太性侵的那次,「有一個楊叔叔也在場,他有看到阿泰欺負我,但都沒有管」。法官不禁質疑:既然「瞇兔」說的這名楊叔叔和她有親戚關係,他豈有見狀而不制止之理?

而且,法官還指出,檢察官也沒有舉出這名楊叔叔的年籍資料,以供查證「瞇兔」的說詞,究竟是不是真的?

又例如,「瞇兔」還說,她小六時,被阿太性侵的這次,住在4樓的「蔡哥哥」有聽到聲音,下樓查看時,正好和性侵得逞、奪門衝出的阿太撞在一起,蔡還看到她衣衫不整。

這是「瞇兔」所有陳述中最具體的一次,因為有證人「蔡哥哥」。但是,當法官傳問這名蔡姓男子時,他做證說:「我從來沒有看到、或聽過她遭人性侵的事,她也沒有因為遭人性侵,而找我求助過。」

「瞇兔」究竟有沒有遭到阿太性侵?即使連她的父母親都說不知道。法官傳喚他們到庭,這對離異夫妻說法相同:女兒被性侵的事,他們都是聽「瞇兔」說了之後才知道。

法官發現,這個案子有個致命傷──可能是因為「瞇兔」心智障礙,或受限於表達能力,她在指述案情的時候,出現不少籠統、泛稱、不夠具體的內容,但詢問者當初都沒有進一步追問細節,以致錯過讓「瞇兔」有詳述的機會。

一審認定,阿太被控性侵,證據不足。民國106年5月10日,法官判決阿太無罪。

判決的隔天,悲劇發生了!「瞇兔」選擇以她的方式,離開這個令她感到痛苦的世界。她在死前,給阿姨留下兩封告別人世的控訴:

「……我被死○○○(此處有具體人名)強暴一二十年,我真的好想死,……我一直走不出陰影,我不知道該怎麼辦,……真的我好想死」

這封以line發出的訊息中,出現了一個人名。他是誰?答案令人一驚。

民國106年5月9日,也就是一審宣判的前一天,「瞇兔」以通訊軟體錄音的方式,傳寄給阿姨。她留下人世間最後的聲音,並親口揭開了答案:

「阿姨,我告訴妳,……我那時候精神崩潰了,……我一直壓著我的心裡,因為是我爸爸強暴了我,我那時候說我不要,他說我真的太像媽媽,……到最後,我崩潰了,才全部講出來,還有一個叫◎◎◎(此處有具體人名)的也是,我也不知道怎麼辦……」(作者說明:前述的line,及此處以line錄音的內容,因部份情節涉及隱私,為尊重死者及顧及她的家人,一律隱匿。其餘披露之文字,均原音全文照引。)

「瞇兔」揭露了答案:性侵她的人,竟是她的親生父親!

不過,「瞇兔」所言,就是真相嗎?

全案急轉直下,「瞇兔」的爸爸認了。他坦承,從「瞇兔」小學三年級到她國中一年級起,就對她性侵。高雄地檢署起訴了這名獸父(高雄地檢署起訴書,105年度偵字第7158號)

「瞇兔」上了天堂,成了天使。94天後,她的狼父則是下了地獄,淪為畜生──民國106年8月13日,他也結束一生。

「瞇兔」走了。但是,案件未了。而且,全案疑雲加劇,阿太涉案強度升高。因為,她死前錄音給阿姨的內容中,出現的這句話:「還有一個叫◎◎◎的也是」,此處的具體人名,指的就是阿太!

「瞇兔」生前接受鑑定、訪談時,曾親口指述:性侵她的人,並不是只有1個人。而且,當初接聽「瞇兔」求助電話的女社工也證實此事,指稱「瞇兔」確實提到被一個叫「阿太」的人性侵。由於她生前錄音內容已讓父親俯首認罪、坦承性侵,因此,阿太是不是也玷污了「瞇兔」?

阿太獲得一審判決無罪,檢察官黃碧玉不服,上訴二審。

此案已事涉人命。高雄高分院查了再查,發現「瞇兔」生前的指述,留下太多的前後矛盾,以及後語推翻前言的情形;而且,能被找到的證人出庭所言,不是屬於傳聞聽來,否則就是和「瞇兔」所述不符。

歷經9個月,二審窮盡調查,始終找不到強而有力的證據。民國107年2月14日,農曆除夕的前一天,法官駁回檢察官上訴,阿太無罪定讞。「瞇兔」有沒有遭到第2個人性侵?真相成謎。

「瞇兔」過世一年後,當初被羈押88天的阿太,獲得30萬8000元的刑事補償。

「瞇兔」的官司裡,積極證據太少、傳聞證據太多。於是,司法無力,正義無奈。即因如此,她年僅24歲的芳華,更添幾許感傷,揪人心痛。只因司法終有極限,正義也有飄然之時。

「瞇兔」,一路好走!

作者說明:

「瞇兔」過世後5個月,2017年10月,美國好萊塢數十名女性相繼揭發遭到性侵、或性騷擾,興起一股譴責性侵犯、性騷擾的「Me Too」運動,風起雲湧。

本文為江元慶老師獨家授權刊載,非經同意不得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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