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想評論】【太陽花學運】關注重點

  • 2014-12-03
  • 法操司想傳媒

CC by 文豪 許

1. 何謂公民不服從、公民抵抗權?其是做為權利行使或是阻卻違法構成要件事由?檢察官偵辦此案有無由此思考阻卻違法的可能?

2. 對於立法院不願追訴的犯罪,檢察官是否可以以「煽惑他人犯罪」為由起訴?

3. 到底「妨害公務」的認定標準為何,是否只要不配合司法人員的行為就算是妨害公務?

4. 「侮辱公署罪」是否與言論自由中所保障的象徵性言論產生衝突,得否以其為憲法中言論自由所保障的範疇做為阻卻違法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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