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寫在前面:法操對台灣司改的期許

  • 2016-09-30
  • 高宏銘(執業律師、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彰化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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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操》創辦人高宏銘律師。


法操,是個很年輕的法律議題網站,成立大概只有一年的時間,但法操的立場很鮮明,就是要讓民眾能更瞭解法律體制,尤其是檢察官這一塊。

會成立法操,是在轉任律師後,偶爾會和朋友談到以前當檢察官的經歷,朋友便常問:「那檢察官跟法官一樣嗎?」或是「檢察官到底是在做什麼?」,當發生矚目案件時,也會有朋友來詢問:「為何檢察官要這樣做?」就這樣,有時說明、有時討論,逐漸和幾位朋友形成創立司法監督媒體的想法,讓民眾更瞭解檢察體制。

至於為何會取名「法操」?畢竟是個法律網站,有個「法」自是很合邏輯的事,而加個「操」字,「操」字乃掌握、駕駛也,「法操」代表公民真正掌握「法」,象徵公民不再為國家所支配的客體。此外,「操」字亦取自曹操,因為曹操是歷史上少數身掌大權卻能坦白說話的人物,因此,「法操」之名,亦有向曹操致意,以圖效法曹操之意涵,期許我們對抗不合理的國家體制時,能如同曹操一般機智聰明、狡猾多疑。

使民眾更了解檢察體系,才能一起監督

法操的理念很簡單,就是讓民眾能更瞭解法律體制。從人的出生到死亡,可以說一直在法律體制中,但對於法律體制,民眾未必能有清楚認識。就如魚一直生活在水中,卻難以形容水是何物一樣。

在法律體制中,法操更專注在檢察體制的介紹和說明上。因為,相較於公開審理的法院,高舉偵查不公開大纛的檢察體制,更是讓民眾有距離感。檢察體制和民眾息息相關,如檢察官只要知有犯罪嫌疑,就可發動偵查,所以,任何人其實都可能墜入檢察體制的大網中。

此外,檢察體制還包含了受檢察官指揮的警察、調查局等司法警察單位,以及看守所和監獄等矯正單位,這些都不是民眾所熟悉的政府機關。但是,身為國家司法權一環的重要體制,民眾若不能對檢察體制有所認識,就不能說瞭解國家司法權如何運作。

所以,法操就是要向民眾揭開檢察體制的神秘面紗,讓民眾得以一窺檢察體制的奧堂,也要協助民眾監督檢察體制,以讓國家司法權能在法治軌道下運作。

司改不必打高空!小處著手大變化

身為司法監督媒體,對於蔡英文總統高談的司法改革會議,當然也有所建言。司法改革已經講了二十年,結果現在也還在改,就像中國到現在也還在講革命,從辛亥革命起算,都革了一百年,卻也還在革,可見,改革確實不是件容易的事呀!

法操認為,司法改革如果只是在討論司法權組織的變動,或是法律的修改(如把專業法官審理制改成參審制,甚至陪審制),這些,都難以讓民眾對於司法制度改變有明顯且立即的感受。

法操主張「司法改革不用打高空,就從民眾的切身感受改起」!如偵查庭的冰冷佈置,檢察官高高在上,睥睨座下的證人和被告;或是檢察官結案書類都不公開,民眾難以知道檢察官的起訴書或不起訴書到底是如何撰寫,不知道是否有草率結案或濫權起訴;或者,檢察官訊問時,居然連名牌都沒掛上,民眾不知道面對的檢察官是何人,連要陳情都不知如何陳情;還有,檢察署和法院的書記官開庭時,無法迅速立即紀錄開庭內容,慢慢打字可能影響筆錄的完整性,當書記官選擇性記載時,開庭全貌就難以完整還原,事實也可能被片面解讀。

以上這些狀況,看起來似乎都是不值一提的小事,但卻和每一個案件的相關當事人都切身相關!而且,這些問題,其實都不用花大錢,就可立即改進,又能讓民眾馬上感受到司法真的變得不一樣了!

當然,法操並不是認為相關法律的修改不重要,只是,法操認為,司法改革面向很多,應該先從實際、直接和民眾接觸的面向著手。

談到司法改革,法操也要清楚表達一點:在民主國家,所有政府權力,都應該來自於人民,也就是所有的政府體制都必須有其「民主正當性」。而所有的國家權力,既然來自於人民,就必須為人民服務,而這也是司法不管要如何改革,都必須貫徹堅持的核心!

套句國內知名法學教授邱聯恭老師的一席話:「能建立溫暖而有人性的司法制度,就是我們能為後代子孫能做的最好的事。」在司法改革會議前夕,以此和所有關心司法改革的伙伴們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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