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大法官的一句話|索尼婭·索托馬約爾:法官的任務不是創造法律,而是去適用法律。
[caption id="attachment_16773" align="alignnone" width="1525" 圖:一人畫畫研究室 One man studio[/caption]
「法官的任務不是創造法律,而是去適用法律。」 The task of a judge is not to make law, it is to apply the law.這句話出自現任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索尼婭·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她在2009年時,被歐巴馬總統提名為最高法院大法官,她並在參議院議員詢問她的理念時,說下這句話,以表示自己「忠於法律(fidelity to the law)」的承諾。索尼婭的上任,不僅成為美國史上第三位的女性大法官,還是首位拉丁裔的大法官呢! 若解讀這句話,可以看到索尼婭大法官嚴守憲法權力分立的原則,也就是法官適用法律的司法權,不應僭越制定法律的立法權,制定法律應該是國會的任務,而不是法官。索尼婭大法官說到,她所做過的判決,皆忠實反應先前法院作過的判例,並都是在國會所制定的法律下,解釋並適用法律。 索尼婭大法官的話雖然簡單,卻有它的重要性存在。試想,如果法官能在個案中創造法律,司法的權力將過於擴大,人民對法官的判決,也將變得無所適從。然而,法官也不僅是單純的適用法律,還須衡量每個個案的事實,以及必要時,透過解釋法律的方式解決問題。 事實上,法官能否作出好的法律解釋,是相當重要的課題。在我國,當立法品質不佳,或是無法解決問題時,法官可透過基於立法目的的擴張解釋、限縮解釋等方式,在不僭越立法權的前提下,使法律能更貼近現實社會的需要。至於遇到有違憲疑義的法律,就輪到由有權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令的大法官來把關了。 回到索尼婭大法官,她出身於紐約市的布朗克斯(Bronx)貧民區,這裡居住許多和她同樣是拉丁裔和非裔的居民,同時也是早期犯罪率相當高的地區。即便出身貧寒,索尼婭靠著自己的努力,從耶魯大學法學院畢業後,最終走進最高法院的殿堂,這也是談到自己的判決時,她認為自己的人生經歷,能更有助於傾聽和理解當事人的處境。 由歐巴馬提名的索尼婭大法官,在立場上也屬於偏向自由派。以2012年的全國獨立企業聯盟訴西貝利厄斯案(National Federation of Independent Business v. Sebelius)來說,此案討論的是,由歐巴馬簽署著名的平價醫療法案。包括索尼婭在內的大法官以5:4的票數,支持全美國人強制購買醫療保險的法案不違憲。 另一個2012年的亞利桑那州訴合眾國案(Arizona v. United States)中,索尼婭大法官同樣站在多數方,以5:3的票數,擋下亞利桑那州的一個反移民政策法案。這個法案規定,所有的移民都須隨身攜帶可以證明身份的文件,否則警察有權將他們逮補。多數意見雖擋下移民未隨身攜帶證件即為犯罪等條款,但還是保留警察可以在合理懷疑下,檢查移民的身份。 在甘迺迪大法官退休後,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勢力,在川普執政下可預見的將向右傾。身為自由派的索尼婭大法官,我們期待她在未來的時間,能持續以自身的經驗和歷練,作出更多忠於信念的判決! 索尼婭·索托馬約爾大法官小檔案(整理自Wiki) 索尼婭·瑪麗亞·索托馬約爾(Sonia Maria Sotomayor),出生於1954年6月25日,2009年5月26日,獲得美國總統歐巴馬提名為最高法院大法官,並在美國參議院以68票贊成、31票反對下通過,成為美國第三位女性大法官,以及首位拉丁裔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