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後面】連署支持「法庭直播」!讓恐龍無所遁形!

  • 2016-10-17
  • 法操司想傳媒

 

加入我們!現在就參與連署!(戳我)

目前法院已經落實公開審理,只要是屬於「公開審理」範圍內的案件,民眾都可以自由入場旁聽。可是事實上,法庭座位有限,開庭時間與民眾上班、上課衝突,開庭地點舟車勞頓等。讓公開審理事實上根本無法讓全民參與。

我們要求「法庭直播」!透過直播技術,讓每位民眾都可以在電腦前觀看開庭實況。國會開議都有直播,那為何法院開庭不能直播呢?

你以為這很難嗎?加拿大、美國、英國、中國,都已有開放部分法庭直播的作法,2000年台灣高院審理蘇建和案時,也曾破例在庭外架設電視牆,由法院攝影同步直播庭訊實況,同時也未禁止媒體拍攝或側錄電視牆畫面。

既然已有前例,沒道理不全面革新,讓全民更直接地監督司法!

怎麼做?

除了新科技技術和設備的導入之外,只要修改〈法院組織法〉第90條不得錄影的規定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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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常常在罵恐龍法官,但只要實際到法庭旁聽過,就能更認識法院的運作和法庭審理的進行,這樣才能讓民眾更能理解法官是如何作成判決。

要想減少法官審理中不當的行為(如謾罵受訊問人、律師,或是心有旁騖等),就是要強化外界的監督力道,這樣才能有效督促法官中時履行職務,逐漸淘汰不適任的法官!

如果你以為只有法官要認真,那麼直播可以讓你看見檢察官應該要如何有效舉證!

來自公眾的外部監督,才是司法體制最有力的監督,比設置多少個法官或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都來得有效!

《法操》要求公開審理更公開!修改法院組織法第90條,我們就是要「法庭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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