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法律】《不完美的正義》:無論你做了什麼,你的生命還是有意義的。

  • 2021-01-08
  • 法操司想傳媒
《不完美的正義》劇照/取自網路

文/法操司想傳媒

你對正義的想像是什麼?是寧可錯殺一百、不可錯放一人,是一切都應依法辦理,還是法律不過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這部美國2019年上映的《不完美的正義》,翻拍自同名小說《Just Mercy》,由美國律師布萊恩·史蒂芬森(Bryan Stevenson)著作,故事描述1987年阿拉巴馬州一位非裔男性華特因槍殺案遭判死刑,布萊恩接手後卻發現證據充滿破綻,他必須在死刑執行前想辦法拯救華特無辜的性命。

非裔遭控槍殺案  唯一證詞疑點重重

從哈佛法學院畢業的布萊恩考取律師後,因暑期實習在死囚牢房受到的震撼,選擇前往阿拉巴馬州,專門為當地死刑犯提供法律援助。布萊恩第一次前往會面時,即便已是律師的他,仍因非裔身份受到獄警百般刁難,他也發現這些非裔死刑犯入獄的理由雖各有不同,但共通點要不是前手律師漫不經心,就是法院敷衍了事。在眾多案件中,華特引起他的注意,他在當地槍殺一位18歲白人少女,引起社會譁然,造成的傷痛至今仍餘波盪漾。

細看華特的案件,全憑一位目擊證人梅耶斯的證詞就將他定罪,但根據華特家人的說法,案發當天華特與家人在一起,不可能有時間跑去殺人。再者,梅耶斯作證當下,他也遭控犯下另一起謀殺案,布萊恩懷疑梅耶斯是在警方的壓力下,以做偽證換取較輕的刑度。在布萊恩窮追不捨的調查下,終於找到梅耶斯第一次口供錄音檔說沒看到華特殺人,梅耶斯也在布萊恩說服下,答應再次出庭作證。

位在南方的阿拉巴馬州,原本就是對非裔較不友善的地方,華特的案件是在全白人陪審團成員下遭判有罪,而布萊恩調查案件這段期間,也受到警方時不時的「關切」。法院再審華特案件當天,梅耶斯即便再度受到警方施壓,仍選擇在法庭說出真相,情況對華特變得有利。即便如此,布萊恩仍面臨巨大的挑戰,那就是從沒有一位死刑犯在阿拉巴馬州再審成功過。

多年為冤案奔走  種族歧視影響判決

本片主角布萊恩律師1989年在阿拉巴馬州成立平等正義倡議組織(Equal Justice Initiative),其宗旨是為可能受到誤判、刑求、不公正審判的犯人辯護。華特後來也加入組織的活動,甚至和布萊恩一同受邀國會聽證會上,檢討美國法律制度的缺失。從華特的案件中,可以發現他明顯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一來因為他非裔的身分,二來槍殺案對當時社會帶來的動盪,使警方希望能盡快抓到真兇,他就成為代罪羔羊。

以陪審團的組成來說,全由白人組成的陪審員本身就對華特相當不利,這種情況在美國過往的案件不計其數,例如同樣發生在1987年的Foster v Chatman案,非裔身份的Foster被指控殺害一位白人婦女,並同樣由全白人組成的陪審團判他死刑。Foster的案件一直到2016年才在最高法院以7:1的票數,認定從陪審團中剔除非裔構成種族歧視,因此發回更審,前後歷經29年等待的歲月。

僅憑梅耶斯的證詞就將華特定罪是另一個法院草率行事的證明,那是因為目擊證人常有出錯的可能。根據美國司法部、參議院的聯合研究顯示,有高達70%的冤案是因目擊證人誤判所造成,這也導致1992年在美國、加拿大等地發起清白專案(Innocence Project),以DNA鑑定還這些無辜的罪犯清白,當然更不用說本案唯一的目擊證詞甚至是遭脅迫所致。

監獄功能再檢討  重新思考死刑意義

在華特的案件之前,電影帶到另一位非裔死刑犯赫伯特的故事,他曾參與越戰,並在戰後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一時失控放置炸彈炸死一名女童。赫伯特並沒有等到法院再審的機會,就遭電椅處刑,而電影刻意放慢赫伯特行刑之日的節奏,透過螢幕呈現這一天死刑犯的心境和狀態。看到這段時,即便身為局外之人,心情也隨之沈重起來。

赫伯特的犯行罪證確鑿,他也理當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對於一位曾為國家上戰場的美國公民來說,這樣的結局是不是他應得的,或如同他的獄友所說:「赫伯特應該待在醫院治療,而不是被關在監獄」,這些都發人省思。如果監獄的目的是為讓受刑人悛悔自新,重新適應社會生活,那是否每個關進監獄的人都能達成相同的目的,或是有更好的管道讓他們回歸社會。

這部電影並沒有深入探討死刑議題,而是透過真實發生的案例讓觀眾思考制度背後的利弊,時至今日,阿拉巴馬州仍存在死刑制度,布萊恩和平等正義倡議組織的救援行動也仍持續著。兩小時的片長僅能重現布萊恩和華特遭遇的一部分,布萊恩原著的書提到更多他對美國司法制度的觀察,以及死刑制度的看法,如果在看完電影後仍意猶未盡,也推薦找這本書來細細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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