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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事後還聯繫詐欺主謀就不算詐欺?檢察官有問題!
小林接到自稱是朋友呂先生的電話,要向他借款10萬元,小林不疑有他,就匯了10萬元到呂先生所指定的帳戶去,之後小林才發現是詐騙集團冒用朋友的名義,驚覺被詐騙,於是報警處理。


【大小謬誤】放任錯誤款項不必歸還! 檢察官誤用法律概念
小許某次在銀行臨櫃匯款時不小心寫錯友人小高的銀行帳號,而使得原本應該要匯款給小高的五萬元,匯到小嚴的帳戶,小許發現自己寫錯帳號後,就請銀行人員通知小嚴,請小嚴把他匯錯的金額五萬元歸還,但小嚴不願意,於是小許就報警處理。 但檢察官卻認定小許的金錢所有權「因混同而消失」,也就是小許匯錯的錢跟小嚴原本帳戶裡的錢混在一起,因此小許的錢就是小嚴的錢,因而不起訴小嚴。


【法操冤案】【影片】1693萬換你的黃金年代,你願意嗎?
黃志成被指為強盜殺人案件的共犯,法院傳票送到他的戶籍所在地,但黃志成人在鄉下,渾然不知此事。檢察官卻省略應有的拘提程序,直接將他通緝。1994年2月,黃志成被逮捕後遭到羈押,年僅27歲。黃志成就這樣被關了九年檢察官必須在傳喚人犯不到、運用各種方法皆無法拘提的情況下,方可通緝人犯,而羈押是法官還沒判決前,拘禁被告於一定之處所,以防止被告逃亡、保全證據及確保將來刑罰執行為目的的強制處分。依據羈押的立法目的而言,羈押期間不應該過長,這樣才能促進法院審查的進度,也同時保障被告的人身自由權不受侵害過久。


【大小謬誤】撿到悠遊卡還拿來刷不算侵占?金額小就沒關係嗎?
小邱在台北捷運站撿到薛薛的悠遊卡,不僅未送還給站務人員、還拿來搭公車、捷運,以及到全家便利商店買東西,三個月期間總共侵占薛薛225元。 本案檢察官認為小邱是初犯,且侵占的金額僅225元,所以依據《刑法》第57條做出不起訴處分。


【司想評論】【監督司法】警察權力比檢察官大?通保法保了什麼?
文/法操司想傳媒 2019.08.27更新:針對此問題,法院實務見解認為司法警察官也應該比照檢察官受到同一限制,才符合我國刑事偵查法制之架構。 《通訊保障及監察...


【他山之石】發見真實、有所制衡的德國檢察官制度
德國在西元1975年廢除預審法官制(註)後,確立偵查主體為檢察官,負責的職權有:偵查犯罪、提起公訴、實行公訴以及執行法院的裁判。 德國檢察官也具有法官資格...


【大小謬誤】被告明明先後犯下兩罪,檢察官卻只起訴一個罪名?
小琦和美美騎機車行經汐止,因為不熟悉街道,而誤入無尾巷,正要往回折返時,遇到家住此巷的阿龍。阿龍把長條木塊擺放在無尾巷的馬路上,並手持長木棍敲擊地面,攔截小琦和美美的去路,更揚言要傷害她們的身體安全。阿龍還以雙手環抱美美,對美美上下其手長達一分鐘以上,且企圖要強拉美美進入阿龍家猥褻。此時小琦乘機騎車繞過路面上長條木塊,被阿龍發現要去抓小琦時,美美趕緊跳上小琦的機車離開。兩人隨即到警察局報案,檢察官對阿龍的上述行為起訴《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及《刑法》第305條恐嚇罪,檢察官認為阿龍是一個行為成立兩個罪名,為想像競合犯,需選擇最重的一項處罰之,合併以較重的妨害性自主罪名起訴。


【司想評論】大數據能消滅恐龍法官嗎?
文/高宏銘(執業律師、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彰化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司法院又出招了!預計十月底上線的「量刑資訊系統」,將針對「不能安全駕駛」、「槍砲」、「毒品」...


【大小謬誤】【影片】慘遇求職陷阱,還被起訴幫助詐欺?!
民國102年關於詐欺幫助犯的案件有1,529件,判決有罪率將近98%,僅有34件獲判無罪。 但是,這些人,也許從一開始,根本就不該被起訴。詐騙集團常以提供工作機會或代辦貸款為名義,詐取受害人金融帳戶資料


【大小謬誤】看外表就知未成年?檢察官何不去擺攤看面相!
小吳逛夜市認識了小愛,得知小愛離家出走,於是邀小愛到家中住,兩人在燈光美、氣氛佳的狀況之下,情不自禁發生性關係。後來小愛被警察查到是未成年離家出走的少女,警方便通知小愛的父母到警局,小愛父母得知她與小吳發生過性關係後,就向警察提告小吳涉犯《刑法》第227條第3項,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罪。檢察官認為,小吳從小愛的外表上可知小愛應該是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少女,卻還與她發生性關係,符合《刑法》第227條第3項的處罰規定,所以檢察官以妨害性自主罪名起訴小吳。


【司想評論】【監督司法】金門下士案:不公開的死因認定,要家屬如何接受?
文/高宏銘(執業律師、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彰化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日前陸軍下士陳東逸被發現陳屍在金門金湖鎮六七據點一案,死者家屬對金門地檢署檢察官的處理不甚滿...


【惡檢系列】不給錢,就起訴:林聖霖
前台東地檢署檢察官林聖霖藉職務之便,夥同吳姓友人向其所承辦之案件被告索取賄款。二人欲藉林聖霖職務上獲知偵查內容之機會,以及其具有律師資格、具有撰寫訴訟文書能力,由吳姓友人印製上載「法律服務基金會主任秘書吳00」」之名片,再由吳姓友人以「法律服務基金會」之名義對外招攬訴訟,並由林聖霖指導吳姓友人如何與訴訟當事人接觸,接到案子後,由林聖霖撰寫司法文書,對外包攬訴訟並收取費用,所得金錢也是先交給林聖霖,再由林聖霖分配部分款項給吳姓友人。


【他山之石】行政獨立、起訴嚴謹的日本檢察官體系
日本新憲法為保障被告受公平公正審判之權利,賦予檢察官公益代表人之原告當事人地位,即檢察官地位與被告平等。日本的檢察官不像德國檢察官與法官同為司法官的地位...


【大小謬誤】【投稿】檢察官開庭不認真 收到不利判決就翻桌
小陳與小周為同事,因小周上班時提及女兒葉子因國中畢業旅行需要行李箱,小陳便允諾出借行李箱給葉子使用,小陳親自將行李箱帶到B小周家巷口交給葉子 ,兩人因而相識並進而交往。


【司想評論】【法操小教室】再審與更審
刑事上確定之判決具有「既判力」,除有確定違誤事實或審判違背法令以外,為了維護法的安定性,原則上不容再對確定之判決有所爭執。因此,我國設有「再審」、「非常上訴」兩...


【刑法小教室】再審與更審
刑事上確定之判決具有「既判力」,除有確定違誤事實或審判違背法令以外,為了維護法的安定性,原則上不容再對確定之判決有所爭執。因此,我國設有「再審」、「非常上訴」兩個非常救濟程序作為排除既判力的主要機制,以落實「發現真實、追求正義」之目的。


【大小謬誤】【影片】檢察官是佛地魔?!竟意圖殘害那個活下來的女孩
關於死亡車禍,即使肇事責任在死者身上,因為死者為大,幸運活下來的人都會被依過失致死偵辦,而檢察官也常有起訴標準不一致的問題,在林小姐的案例上,這個起訴的處分更是莫名其妙,


【司想評論】【1019呂介閔案開庭實況】法醫出庭釐清當年科學證據
今天大法客來到了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旁聽我國首次因為檢察官以對被告有利事證聲請再審的呂介閔案。 呂介閔被控15年前殺害女友,因齒模比對與測謊結果,遭判無期徒刑。...


【大小謬誤】【投稿】寫不出具體上訴理由 檢察官的專業素養在哪裡?
嘉義有一男子因不滿堂姑積欠他250萬元賭債,不僅叔公、嬸婆不願代為催討,還反唇相譏,男子不滿之下,帶著兩箱鞭炮到叔公住處,將其中一箱鞭炮放到餐桌上點燃,炸壞一桌菜,火花還引燃旁邊的衣物、油漆桶,險釀大火。隨後,男子掄起球棒痛毆叔父、嬸婆,在門口引燃第二箱鞭炮後離去。叔父、嬸婆提告,嘉義地方法院判處男子拘役70天,並得易科罰金,叔父認為判太輕,具狀聲請嘉義地檢署檢察官上訴。


【刑法小教室】空白刑法
「空白刑法」係指立法機關僅規定罪名、罪刑及部分構成要件,其犯罪的構成要件尚待行政機關以行政命令、行政法規或其他法律來加以補充的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