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性澤案:救援冤字第一號 /26 6 月 2015/0 Comment 【檢察官謬誤】檢察官未注意有利被告之證據 案例事實 民國91年1月5日深夜,鄭性澤與羅武雄等7人在台中KTV唱歌,羅武雄帶有4支手槍,並將其中2支...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