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大法官的一句話】哈羅德·伯頓:「每個人都有不受無理歧視的權利。」

  • 2020-12-25
  • 法操司想傳媒
圖:一人畫畫研究室 One man studio

文/法操司想傳媒

「每個人都有不受無理歧視的權利。」

“The right to be free from unreasonable discriminations belongs to each particular person.”

這句名言出自前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哈羅德·伯頓(Harold Burton)在1950年Henderson v. United States案寫在判決裡的內容。這起案件在當年具指標性意義,最高法院以8:0一致認為火車用餐空間的種族隔離規定違憲,可說是美國最高法院開始以法律終結種族隔離制度的前期判決之一。

這個案件的當事人Henderson是一位為政府工作的非裔美國人,1942年他搭上一班從華盛頓經過亞特蘭大、最終到達阿拉巴馬州的火車上。依照當時的規定,火車上的用餐空間只有靠近廚房的兩個位子留給非裔人種使用,而且必須拉上窗簾和其他白人位子區隔。不僅如此,如果其他白人座位已客滿的情況下,這兩個留給非裔使用的位子也能給白人所使用。

Henderson要前往用餐時,由於已有一桌非裔位子被白人所佔用,因此餐廳拒絕讓他入座,並要求Henderson待在原本的車位上用餐。儘管火車上的服務生答應空出位子時,會第一時間通知Henderson,但他始終沒未獲通知前往用餐,因此Henderson認為火車上的行為違反州際貿易法(Interstate Commerce Act),因此告上法院。

最高法院認為,州際貿易法第3條第1項保障任何人都不得受到歧視性對待,但火車上的用餐空間以窗簾和位子區隔,使得購買相同火車票的人卻受到差別對待,因此認定應取消火車隔離用餐空間的規定。伯頓大法官提到,如果購買火車票的乘客都有權使用用餐空間,那他們應有平等使用空間設施的權利,而不該實際導致非裔不平等使用的情況。

比較可惜的是,這個案子最高法院並未對種族隔離政策本身進行論述,也就是「隔離但平等」的部分。不過在這個案子過後,最高法院在1954年迎來更具歷史意義的布朗訴托彼卡教育局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ka),針對非裔與白人就讀不同學校的隔離政策,直接宣告「隔離但平等」本身就是一種不平等,為美國民權運動注入強心針。

雖然1950年的這個案子並未直擊核心,但也顯示最高法院確實注意到種族隔離政策帶來不平等的現象,1953年厄爾·華倫大法官(Earl Warren)成為首席大法官後,最高法院更成為改革美國不平等的重要推手,伯頓大法官也參與其中。回到這句名言,伯頓大法官用簡單一句話,就道出人生而平等,法律不該為偏見服務的道理。

哈羅德·伯頓大法官小檔案(整理自Wiki

哈羅德·海茲·伯頓(Harold Hitz Burton),畢業於哈佛大學法學院,為美國共和黨員,1936年當選第45屆克里夫蘭州州長,1940年從俄亥俄州選舉成為美國參議院議員。1945年獲美國前總統杜魯門提名為最高法院大法官,並服務至1958年為止。伯頓一般被評價為務實、和藹可親的大法官,常擔任緩和最高法院緊張氣氛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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